关于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土建及安装、调试招标公告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乐发改备【2016】039号)《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基本建设)》批准。 项目总容量为3.6MWp,占地38000㎡,设计寿命25年,以一回10kV线路接入电网。建设地址位于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内,部分建设区域位于正常运行的建(构)筑物及相关系统上,计划于2017年5月31日前项目全部并网发电。 本项目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及安装、调试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1、土建工程:全场光伏组件地基与基础、箱变基础、预制舱基础、场地平整、电缆沟、雨水管、排水沟、检修道路及场地回填和临时道路修筑、光伏基础二次灌浆、场地混凝土块及构筑物清除等。
2、安装及调试工程:光伏电池组件配套固定支架系统安装调整至集成、汇流箱安装及接线、光伏电池组件安装及接线、逆变器安装及试验、箱变的安装及试验、集电线路电缆及光缆敷设及试验、送出线路安装、预制舱式配电站安装及调试、全场防雷及接地、盘柜及电缆沟支架、安防系统、系统试验调试、试运行、基础地脚螺栓等。
具体工程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具有近五年(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不少于1个5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安装业绩 (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业主证明四项中的至少一项) 投标人中标后要按照乐清市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如为温州市外企业,则自行办理施工许可及温州市外企业在温州市内施工、设计备案等电站开工、验收所需要的各项手续。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应提供企业出具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命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5MWp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管理经历(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业主证明四项中的至少一项,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该负责人是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该工程施工业绩);
3、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项目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项目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3人。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月3日9:00至2017年1月9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23日10:0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的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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