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客户经理移动终端租用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对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客户经理移动终端租用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内容:
(1)移动终端租用包括:移动终端设备12部,移动终端流量,移动终端通讯服务。
(2)尺寸:5.5英寸以上,运行内存:2G以上,机身内存:16G以上,操作系统:安卓系统4.0以上。
(3)按年支付租金,乙方同意设备租期满后将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甲方(烟草公司)。
(4)其他信息化设备的配件更换及维修服务。
租期:1年
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
2、投标人具有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有能力接受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服务的电信业务运营商。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招投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提供的维修配件必须为正品、具备三包凭证、无开封。
8、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供审核,并提供二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2017年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