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务分公司2017年机车大中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务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60301821
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务分公司2017年机车大中修,共划分为
四个标段。
标段 货物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第一标段 DF4B内燃机车大修 DF4B 9505、9515 台 2
第二标段 DF4B内燃机车大修 DF4B 9503、9510 台 2
检修周期:自东胜机务分公司到回东胜机务分公司周期为不超过45天(含往返路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服务的能力,具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许可证或有相关资质文件或证明文件,同时应具备所维修机车原厂及进口配件的供应能力;
(4)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3-2015)的审计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的年主营收入每年必须大于5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5)投标人须提供相应铁路机车设备检修、维护2013年至今三个及以上的业绩合同,以及近三年质量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2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