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大道亮化工程的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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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大道亮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6  浏览次数:19
核心提示:一、 镇江市丹徒区城市管理局 的 宜城大道亮化工程 已经由 镇江市丹徒区城市管理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

 一、 镇江市丹徒区城市管理局 的 宜城大道亮化工程 已经由 镇江市丹徒区城市管理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丹徒区宜城大道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20万元 ,全长约3公里;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1月开工,2017年4月竣工;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3、企业业绩、信誉:无
4、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
⑥、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b.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1、评标实施细则:
①本评标办法总分为95分,其中投标报价 95 分 。
②投标报价分值计算(95分):
设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算术平均值A的得满分95分;评标价相对算术平均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算术平均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2、定标实施细则: 
①依据评审结果,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得分并列,全部入围)作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名单。 
②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当场公布评审结果,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名单的投标人,由招标人或公证处公证人员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投标人未参加复会的,不影响随机抽取结果的有效性。 
③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八于2017年1月 06 日00:00至2017年1月 10 日24:00期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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