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露天煤场修建干煤棚
二、招标编号:0724-1600C12N4276
三、建设单位: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干煤棚位于贵州省盘县响水镇,主要为盘南电厂储存和转运电煤的永久性煤场,总面积约24800㎡(含干煤棚、露天煤场两个区域)。干煤棚及露天煤场设计总储煤量约11.2万吨,其中干煤棚储煤量大约为6.0万吨,露天煤场大约存煤5.2万吨。
本工程拟在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干煤棚侧露天煤场修建干煤棚。干煤棚钢结构设计时应考虑到消防、安全、卫生等相关要求。工程主要包含:1)网架结构、围护结构的设计和供货和安装。2)上部结构与基础之间的连接设计和连接件(地脚螺栓)的供货。3) 喷淋装置的设计和供货安装。4)干煤棚内照明灯具及其检修步道的设计、供货和安装施工。5)所有钢结构(构件)的防护油漆供货和涂装施工。6)修建干煤棚的土建工程施工。
七、招标范围:
本项目土建设计委托设计院进行,其余内容采用EPC模式,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工程的土建施工、钢结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管理、调试、试运行、消缺、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干煤棚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方负责,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本规范书并未规范所有的设备及材料,投标方应提供完成干煤棚钢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所有设备及材料。
详见《露天煤场修建干煤棚技术规范书》。
八、工期要求: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开工日期以工作票许可时间为准。投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派人到招标方现场核实现场工作环境,做好施工队伍进厂的准备工作,保证项目的及时开展。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 记录。
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4. 投标方土建施工应至少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 投标方轻型钢结构设计应具备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6. 投标方钢结构施工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7. 近5年内具有1家跨度在100米及以上网架结构干煤棚改造或新建的业绩(包含设计和施工)。
8. 本项目允许联合投标。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申请文件(1.可编辑WORD文件;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PDF扫描件),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