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崇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介休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新建项目细筛机设备,项目业主为山西崇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东大期村
建设规模:2×350MW低热值发电机组
招标编号和招标范围:HFDLCG-164 细筛机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3.2、具有相关资质及完备的ISO体系认证;
3.3、投标业绩要求(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投标人近五年内必须具有设计、制造至少2台300MW及以上的循环流化床机组业绩;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
3.5、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3.6、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个标段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先报名者。
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