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树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300045。
2.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阳树脂D003NJ(MB),预估年消耗量12吨;
阴树脂D203NJ(MB),预估年消耗量12吨;
阳树脂D001FC,预估年消耗量25吨;
阴树脂D201FC 预估年消耗量27吨;
框架协议有效期:从签订框架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交货期:合同有效期内按采购订单供货,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10日内货到买方指定现场。
交货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质。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最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标的物(树脂类别)在煤化工或石油化工行业至少3家使用单位供货业绩,其中至少一份业绩具有如下特点:单套装置处理能力需1000t/h以上,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或合同技术协议或用户报告应能体现上述特点(业绩证明需提供以下资料:最终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复印件、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合同文件无法体现业绩要求,投标人可通过业主证明文件体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30,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