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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供电局2017年第三方装卸运输服务(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6  浏览次数:17
核心提示:一.项目名称:中山供电局2017年第三方装卸运输服务(框架招标)二.项目地点:中山市三.招标范围:主要开展中山供电局以及仓库

 一.项目名称:中山供电局2017年第三方装卸运输服务(框架招标)

二.项目地点:中山市
三.招标范围:主要开展中山供电局以及仓库及25个急救包仓库之间日常、应急抢修等第三方配送工作,以及相关装卸、摆放等工作;并响应省公司物资需求,开展全省范围内的第三方物资调拨及应急配送工作,预计采购金额为290万元。
四.招标类别: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运输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经完成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投标人近三年平均每年运输物流营业收入须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的,以签订的运输合同为依据。
4、投标人须具备自有运输车辆10辆及以上。
5、投标人须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9、企业近三年(2014年至今)做过同类项目不少于2项。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详细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单位的投标文件予以否决,不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七.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者请到中山供电局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00元。
八.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一份,无需装订):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有)、基本帐户开户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近三年同类业绩2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2);
3、资信情况声明(格式详见附件3);
4、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格式详见附件4)。
十.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9:00至12:00,14:30至17: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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