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委托,对2016年11月江汉涪陵盖板封井装置 江汉涪陵盖板封井装置所需盖板封井装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1227-5409-7-B1
2.项目内容:2016年11月江汉涪陵盖板封井装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套管头盖板封井装置\\KQ 140MPa/180mm-78mm EE PSL 11"-140 20.0 套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2月28日,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用户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供货商所提供的盖板封井装置及其附件首先应是制造厂的成熟产品,要求同类产品有供货业绩,(需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货业绩)。
6.2 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需是生产商(必须独立拥有施工设计能力、生产技术、厂房、生产设备和人员等,投标人提供设备清单,现场作业图片及性能说明)。
6.3 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无认证、范围不含井口、有效日期过期否决)
6.4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HSE或者ISO14001(GB/T24001)和OHSAS18001(GB/T28001)(无认证、范围不含井口、证书过期、证书暂停均否决)
6.5 是否有质检人员(须提供质检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照片复印件)
6.6 具备API 6A生产资质证明文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1月05日16时至2017年01月10日19:03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