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47-1660SITCK217
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化泉州石化全厂标准气体采购框架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招标范围: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为满足2017年质检中心、研发中心等的使用要求,需采购异丁烷、甲烷、氢气、一氧化碳、硫化氢、笨、氯化氢、氨气、四氯乙烯、氯气、氧气、液化气标准气、MTBE反应物料标准气、酸性气标准气、过程气标准气、炼厂气标准气、烟气标气、单体烃组成标准气、液化气硫化物标气、二氧化硫标气、H2S标准气(环保大气)、非甲烷总烃标准气、标定测爆仪标准气、工业氢标准气、制氢转化气标准气、工业氢纯度标准气、微量氧标气、丙烯中微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标准气、氮气中微量烃标准气、丙烯中微量氧化物(液态、气态)、气体检测仪标准气、VOC标准气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1) 招标人计划对本项目的中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并签署《框架协议》;其中签署的《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1年内有效。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全厂气体进行综合单价报价;所报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综合单价将作为最终合同签订价格记入《框架协议》。
(4) 招标人每季度向其中标人发出《采购订单》的实际采购量将参考其实际交货及时性、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等情况;本项目实行分批供货,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
3.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各休息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