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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1、2号机组循环水加药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6  浏览次数:15
核心提示:一、项目名称: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1、2号机组循环水加药二、招标编号:0724-1600C30N4809三、建设单位:广东红海湾发

 一、项目名称: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1、2号机组循环水加药

二、招标编号:0724-1600C30N4809
三、建设单位: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七、招标范围:
1)投标方全面负责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循环水系统杀生剂控制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药剂的运输、装卸、加药操作、浓度分析以及效果评估等,因此现场必需配备一名常驻的负责人以及若干名技术支持人员。
2)投标方应根据贮存条件和加药设备的情况,评估现有加药系统是否满足其加药控制方案的要求。如果现有设备不能满足加药控制要求,必须加以特别说明,如需对电厂的加药设备进行改造,增加设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并实施,如需电厂进行配合改造,则改造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提供。所增加的设备性能、品质必须与原系统匹配,以免影响加药系统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3)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投标方需要每月1号前提供循环水加药控制方案,并提前提交电厂审批,任何方案变更必须提前两周提交电厂审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根据投标方提供的加药方案,全年药剂量超出投标时所规定的剂量部分,招标方不额外支付费用。
4)投标方应每月10日前提交上一个月的加药效果分析报告,根据现场水质和生物生长情况,特别是生物高峰期和台风期,对现有加药控制方案进行分析,避免循环水管道内生物生长,在成熟方案前提下,可适当优化加药控制方案,但该方案应先得到电厂的批准,投标方可根据招标方现有的设备结合加药方案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改造或增加设备,以达到良好的加药效果,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5)每次加药操作,投标方技术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加药指导和控制,确保加药方案的准确实施。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八、工期要求:365天。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就本次招标出具的有效的唯一授权证明之国内代理商(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作为代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必须有独立的雄厚的技术力量及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专业技术资质力量,且有相应的熟悉沿海电厂循环水环境并有相应的用药经验。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拥有600MW以上(含600MW)电厂循环冷却水(海水)应用一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其他合同文件(须能明确显示合同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用户证明或评价意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投标的杀生剂如属危险化学品,应有该产品生产厂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不属危险化学品,需提交特别说明)。
6、为保证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循环冷却水系统海生物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循环水杀生剂应在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循环水系统上进行过有效的经确认过的小型试验(或运用业绩),且提供根据小型试验有效控制结果制定的一份详细的全厂循环水冷却海水系统海生物污染全年控制方案。
7、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7年01月05日-2017年01月12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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