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吉林石化公司脱硫吸附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177084-JLSH-0004560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本次采购脱硫吸附剂 RB-02,数量9.1吨
2.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脱硫吸附剂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以采购方案审批表PH-551267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危险化学品); 3.投标人需提供 ISO9001(GB/T1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货款支付方式:不低于总付款额60%承兑汇票; 8.包装物不回收; 9.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如是危险化学品); 10.中标供应商产品如在本装置首次使用,产品必须通过试验,须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双方签订试验合同,如试验合格继续履行合同;试验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买方生产造成影响,须赔偿相应损失。 11.业绩要求: 2014年至今,在国内航空煤油加氢装置(装置规模年产25万吨及以上)的有效业绩至少1个。每份业绩均须提供与标的物相同产品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和与标的物相同产品的供货发票复印件(合同和发票上的价格可以涂盖,但其他内容必须齐全、清晰可辨认。此处的发票是指在该合同执行期间内开具的发票,提供的供货发票复印件上的数量可以小于供货合同数量)。 投标人投标时须携带供货合同原件备查。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吉林石化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其他关于业绩条款的详细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业绩条款。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1月09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