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华夏电力一期(2x3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夏电力)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实施地点: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现场
项目实施时间:一期(2x3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结合机组检修期间实施
2#机组检修:2017年2月14日-2017年5月30日。如条件具备允许提前开始土建加固、改造。要求改造项目在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现场改造的所有施工安装、系统调试,具备投运的条件。
1#机组检修:2017年6月15日-2017年9月30日。如条件具备允许提前开始土建加固、改造。要求改造项目在9月15日前完成现场改造的所有施工安装、系统调试,具备投运的条件。
实际机组停运时间以电网调度中心的最终批准时间为准。本项目实际工期根据甲方通知,开工如有提前或推迟,甲方提前5天给予通知,投标价中应包含因开工提前或推迟而引起的费用增加因素。
计划监理工期为2017年2月14日-2017年11月30日,各专业监理具体工作时间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概况:一期2×300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范围包含的主要项目:一期机组脱硝系统加装烟气旁路项目、一期机组静电除尘器提效改造、一期机组海水脱硫系统提效提效改造、一期机组加装湿式除尘器、一期机组加装无泄漏MGGH、一期机组引风机增容改造、一期机组CEMS升级改造。
二、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
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款(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 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 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未被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国投电力公司禁止投标或限制投标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 近5年(自201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台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新建或烟气污染物改造或新建(至少包含脱硫系统、电除尘器)的监理合同业绩(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盖章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能够清晰的反映合同所涉及的内容、机组容量大小、签订时间);
3. 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2012年1 月1日起)具有至少1台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新建工程总监业绩;
4. 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质。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 2017-01-06 15:00:00----2017-01-11 16:30: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