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锦州市徐州街(解放路至和平路段)地下人防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人防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和省办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锦州市徐州街(解放路至和平路段)地下人防工程勘察。
2.2勘察周期:中标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供地质勘察报告(因地上建筑物未能拆迁而影响的地质勘察,按此日先行出具地质勘察报告,补充地质勘察部分待拆迁完毕后完成)。
2.3项目地点:锦州市徐州街,北距和平路10米,南距解放路24米。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锦州市徐州街(解放路至和平路段)地下人防工程区域内的地质详勘、提供地下水位高度及变化幅度、沉降及地上建筑物监测及施工期配合等后续服务,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并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 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0日(每天8:00 时至 16: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