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发电机组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2.2采购数量: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交货时间。
2.4交货地点:锦州市供暖管理处工业园锅炉房(松山新区)。
2.5采购范围:柴油发电机组供货、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具体包括:设备额定功率为550KW,1台。(说明:数量、主要参数、规格形式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6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发电机组制造商。
3.2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制造商本身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制造商具有近三年成功运行的发电机组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3.4制造商企业需出具有A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0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