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WL-2017-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6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字[2016]3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扶贫专项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镇赉县鑫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60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2.2招标规模与范围:
建设黑鱼泡镇报马吐村、岔台村、棉西村、镇赉镇架其营子村、二井子村、建平乡大岗村共6个村建设100KW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各1座,安装260wp光伏组件396块。上网方式为全额上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按合同签订地点
2.4交货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年5月30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依法诚信纳税;
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还需符合如下的资格要求:
(1)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办理光伏电站并网和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指标的能力,项目建成后能够顺利并网发电,实现发电全额上网并享受吉林省光伏发电最高电价补贴;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实施需要;
(4)信誉良好,有生产和安装(1MW)或以上规模光伏发电项目成功案例。
(5)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以上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06日至2017年0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