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温州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VOCs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2017-0176902-RLY-0000255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1.废气收集及预处理设备,1套。 2.生物过滤设备,1套。 3.排放及自控设备,1套。
2.使用功能:用于温州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VOCs治理。
3.技术标准:1.废气收集及预处理设备:按照《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要求2017年7月1日前全国石化行业全面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并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要求。温州公司拟采生物过滤工艺将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置后排放且排放指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GB14554-93》排放要求。 2.生物过滤设备:按照《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要求2017年7月1日前全国石化行业全面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并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要求。温州公司拟采生物过滤工艺将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置后排放且排放指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GB14554-93》排放要求。 3.排放及自控设备:按照《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要求2017年7月1日前全国石化行业全面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并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要求。温州公司拟采生物过滤工艺将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置后排放且排放指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GB14554-93》排放要求。
4.质量要求:质量验收合格,达到技术标准要求。
5.服务:各产品交货周期要求:在签订合同或下达订单后45日内供货,具体以合同签订时的约定为准。 产品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岛温州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区。 要求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包培训,质保期两年。
6.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制造商; 2.近三年(2014年-至今)无因物资供货发生诉讼、仲裁以及重大质量事故; 3.近三年(2014年-至今)有与此次招标所供设备种类相近的供货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1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