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衡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衡阳市雨母湖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如下补充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监理费投标报价中更改为:9.1采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关于调整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技术服务费上限的通知》(衡财审[2015]151号)计价;监理费的计算基价为本项目(全部阶段)工程施工建安费中标价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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