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包头供电局2017年(农电)春节保电维护材料采购项目)经包头供电局批准建设。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对该项目采用非公开的方式(询价)进行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供应商踊跃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局2017年(农电)春节保电维护材料采购项目01、03、05、07、08、09标段(二次);
2. 项目编号:0730-176012NM0005/01、03、05、07、08、09
3.采购内容:避雷器、光缆金具、光缆、避雷器、标识牌等材料,具体规格型号、参数、数量等详见采购一览表 【附件一】;
3. 标段划分:项目共划分9个标段;
4. 资金来源:2017年维护费;
5.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供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7. 投资金额:619096.2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专用):详见采购一览表【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要求(通用):如下:
1.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2. 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 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4. 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 所投货物应为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注明的类别,且需具备该项目要求的专业资质;
7. 供应商近三年内具备同类项目实施的成功案例;
8. 其他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9. 本项目第2、7、9标段要求供应商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设备材料资格预审合厂家(货物相应标段);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
三、投标报名
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09日至2017年01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0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