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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地源热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9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的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地源热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次)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对该项目的工程进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的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地源热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次)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地源热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标段(施工):(1)红旗区人民医院总建筑面积:20901.83平方米,其中门诊医技综合楼及病房楼建筑面积:19538.85㎡,感染病房及营养食堂建筑面积:1323.72㎡,门卫建筑面积:39.26㎡。(2)红旗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9771.31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8层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地源热泵合同能源管理系统及运行服务。
2、招 标 范 围: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小店镇新东大道东侧,东敬路以北与规划路以西地域南侧
5、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 运营、维护期限20年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需具备一定的能源管理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1.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有能力提供项目施工及能源管理服务且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1月09日至2017年01月13日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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