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第九采油厂2017年油区保卫、安保防恐业务(二标段、三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 2017-0177101-DQYT-0012932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第九采油厂薛岔采油作业区、五谷城采油作业区所辖的生产、办公场所的保防恐工作,范围为陕西省吴起县境内。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2个标段: 第二标段(DQZB2016-CY9C-FW094-2(二次)):薛岔区域保卫、安保防恐工作,最高限价:120万元(含税)。 第三标段(DQZB2016-CY9C-FW094-3(二次)):五谷城区域保卫、安保防恐工作,最高限价:210万元(含税)。 以上2个标段中,薛岔区域需要12人车组1个,10人车组1个,人员22人,车辆2台;五谷城区域需要12人车组3个,人员36人,车辆3台。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人员、车辆数量必须满足标段需求),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标段序号顺序取消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吴起区域。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6-CY9C-FW094”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内容; 3.2投标人能够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近三年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的服务业绩。 3.4经营状况良好,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严重质量事故和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法律纠纷; 3.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7投标人必须为延安市公-安局或陕西省公-安厅备案公司;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配置人员、车辆具体要求: 2个标段中,薛岔区域需要12人车组1个,10人车组1个,人员22人,车辆2台;五谷城区域需要12人车组3个,人员36人,车辆3台。对配置的安保人员、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1)年满18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高在1.70(含)米以上; (2)具有初中以上(或同等)文化程度; (3)上岗前必须经过不少于30天专业保安培训,并取得保安上岗证; (4)保安人员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无吸毒、赌博、酗酒、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和犯罪前科;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其他疾病; (6)积极主动开展岗位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 (7)所配车辆必须是使用年限不超四年(以行驶证为准)且状态良好的四驱皮卡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1月09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