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PCFW-2017-XMB4-01
一、招标条件
本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不低于2000平方米标准化仓库一座和10000平方米以上的露天货场,该仓库可以为自有或转租,具备吊装和仓储的各类设备,并配备相应的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要求至少配备4人,提供专业化的仓储服务。目前剩余物资的存放地点为是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屯街道办事处塔山路2-3号,如需变更场地,需将移库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2招标范围:剩余物资仓储服务。
2.3实施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17年1月6日至 2017年1月12日,上午 08 时 0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