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国华准电公司2017年GGH换热元件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60301586
2. 招标内容:
包号 招标设备名称 使用条件 数量 交货期
第一包 GGH换热元件采购 详见技术要求 1套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以上型号和参数如与技术规范中有出入,以技术规范中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
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和技术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3-2015)的审计财务报表扫描件、电子版均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2013-2015)主营收入每年必须大于10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4)对于2013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2013-2015)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日期必须从购标日期开始);
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或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所投产品必须是所代理的设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8) 投标人在2013年-201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业绩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2013-2015年至少具有3份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330MW机组及以上发电厂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陆佰元(¥600.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方式
方式一: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
进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的,请在2017年1月16日下午16:30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