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XH-2017-002-B
1.招标条件
井陉县河边西路至陉山大道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由井陉县发展改革局井发改批字【2016】27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井陉县财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 ,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井陉县河边西路至陉山大道道路(起于河边西路,终于陉山大道)建设,包括道路、一座桥梁及一座高架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3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后止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
2.6建设地点:井陉县河边西路至陉山大道道路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执业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注:1、若三证合一的,以上证件中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2、若为法定表人本人报名无需提供委托书; 3、投标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注册。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请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