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C招字2016-1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2016】6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海西州公益性项目统筹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德令哈市新区;
2.2建设工期为:一年;
2.3 规模及内容:太阳能绿色清洁能源光伏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设计方案、太阳能光伏产品采购、安装及展示)EPC招标。总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产品展示区域面积5000平方米及室外光伏产品陈列展示等配套设施。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内(2011年至今)实施的太阳能绿色清洁能源项目,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等EPC总承包能力。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管理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报名条件
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规定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进青备案手续(省外企业需提供)及3.1中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参加报名。
上述所有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要求编制目录及页码后胶装成册。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起始日期:2016年12月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