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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新城春叶线110kv架空线路缆化工程(土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9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的编号为厦建总设招字(2016)第(024)号的集美新城春叶线110kv架空线路缆化工程已由厦门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的编号为厦建总设招字(2016)第(024)号的集美新城春叶线110kv架空线路缆化工程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集美新城春叶线110kv架空线路缆化工程项目的批复》(厦发改投资[2015]9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项目代建单位为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集美新城春叶线110kv架空线路缆化工程(土建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集美新城;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集美新城,主要对110KV英春至叶厝电力架空线路进行缆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新建N2-8电力排管长1731米,迁改雨水、污水、给水、电信管道各500米,水泥路面破除及恢复6457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114.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09.61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2.5.2. 内容
2.5.2.1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
2.5.2.2工程测量:满足本工程道路、综合管线等工程测量并提交完整的满足土方量计算的测量成果;
2.5.2.3 工程设计:包括道路、电力排管、雨水、污水、电信管道等市政管线迁改等工程设计;
2.5.2.5 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待定 。
3.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
①具备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具备住建部核定的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合作协议待查)。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 道路或路桥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__(建设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0日至2017年0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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