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2017年度上海区域制冷剂组采框架协议招标 所需制冷剂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112-0801-9-J-B1
2.项目内容:2017年度上海区域制冷剂组采框架协议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工业气体\氟利昂F2299.95%/800kg 钢瓶 25.0 吨
2 工业气体\氟利昂R12399.99%/90.8kg 钢瓶 1.998 吨
3 工业气体\氟利昂R134a99.9%/13.62kg 钢瓶 0.545 吨
4 工业气体\氟利昂R2299.95%/400kg 钢瓶 4.8 吨
5 工业气体\氟利昂R50799.9%/11.3kg 钢瓶 0.339 吨
6 工业气体\氟利昂R407c 99.9%/11.3kg 钢瓶 0.904 吨
7 工业气体\氟利昂R404 99.9%/10.9kg 钢瓶 0.218 吨
8 工业气体\氟利昂F2299.95%/22.7kg 钢瓶 20.0 吨
9 工业气体\氟利昂R23 99.9%/30kg 钢瓶 0.15 瓶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2月31日,上海区域各生产企业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生产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中间商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其货源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若生产商承诺发货地和注册地一致的,仅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化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有效,委托第三方物流,应该签订协议。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1月09日13时至2017年01月15日12:0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