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石灰石(0~20mm)项目
项目编号 2016-0176000-JLSH-0004513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本次采购石灰石(0~20mm)用于吉林石化公司适用于4#-6#锅炉装置,用于烟气脱硫,以连续添加方式加入到4#-6#锅炉。本次采购24000吨,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批,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业绩要求: (1)业绩有效时间: 2014 年至今。 (2)业绩有效范围: 国内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装置的使用业绩 。 (3)业绩数量下限: 2 个。 (4)有效证明文件形式: 供货合同复印件和供货发票复印件 。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吉林石化公司无不良使用业绩。 2)投标人须按如下格式提供产品业绩一览表。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销售数量 销售时间 用户单位名称 用户 联系人 用户 联系电话 注:用户单位名称填写“***公司***车间或装置”;用户联系人填写车间或装置生产技术负责人姓名;用户联系电话填写用户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号码。 3)投标人投标时须携带前述供货合同原件备查。 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吉林石化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3. ISO9001(GB/T1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还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4.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三集中产品,签订2017年物资采购框架协议,按工厂实际检斤量结算; 8. 货款支付方式:不低于总付款额60%承兑汇票。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2月29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