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GT-SX-QT201701D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大坝渲染照明设计-概念性方案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三峡工程概况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是具有防洪、发电、航运等综合效益多目标开发的特大型水利工程,坝址位于中国湖北省宜昌市三斗坪镇。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由大坝、电站厂房和通航建筑物等组成。拦河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大坝轴线全长2309.47m,坝顶高程185.0m,水库正常蓄水位175m,汛期防洪限制水位145m,枯水消落最低水位155m。拦河大坝由泄洪坝段、厂房坝段和非溢流坝段三个部分组成。三峡水电站为坝后式,分设左、右岸电站和右岸地下电站,共装有32台单机额定功率700MW的水轮发电机组。
2.2招标范围
结合三峡大坝、电站厂房、五级船闸及垂直升船机等区域的工作照明,进行渲染照明概念性方案设计及后续方案优化,并提交方案对应的投资估算(不超过本工程投资限额)。本工程投资限额:3500万元。
服务期限:从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优化方案通过审查为止。
2.3投标补偿
对未中标投标人中详细评审阶段技术部分得分排名前5的投标人进行补偿(不足5名的以实际数量为准),补偿金额标准为第一类(1名)10000.00元,第二类(不超过2名)8000.00元,第三类(不超过2名)5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2014年~2015年度财务无连续亏损;
(3)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建(构)筑物室外照明工程的设计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人员要求:拟担任本项目主设计师应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业绩;
(6)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1月9日9时整至2017年1月17日24时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