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国防路标志、标线、信号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县国防路标志、标线、信号灯工程已由唐县发展改革局以唐县发改字[2016]9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方案已由唐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号为唐发改招标核准[2016]4号,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唐县国防路段及秀水街段。
2.2建设规模: 本工程西起保定市唐县秀水街,经唐岩街、向阳街,东止于中山大街,全长2.4公里,规划为城市次干路。本项目为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工程施工。
2.3 计划工期:3个月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准入手续;
3.4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无违法违纪行为等不良记录,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出具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
3.6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提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 2017年 1 月9日至 2017年1 月 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