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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林业局绿化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9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五原县林业局绿化工程已经五财购准[2016]3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1. 招标条件

五原县林业局绿化工程已经五财购准[2016]3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五原县林业局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五原县林业局绿化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DCGC-2016-004
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 建设地点 备注
监理标段 DCGC-2016-004-JL1 1、机场周边绿化工程;
2、塔尔湖镇联丰三社绿化;
3、巴美湖国家湿地公园绿化;
4、胜丰镇村庄绿化给水工程;
5、银定图胜利村路绿化给水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2017年2月3日—2017年5月20日,养护管理期3年。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承担过同类绿化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3.2监理标段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公司员工。
3.3经检察-院查询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外进企业执行住建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
3.5凡有下列行为的本次不予报名:
3.5.1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5.2在施工中不按合同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3.5.3发现有转包、倒卖中标工程劣迹的; 
3.5.4有无理上访或越级上访行为的;
3.6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施工后按合同约定逐步退回。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0日至2017年1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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