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天津沙井子四期风电场项目 风机、塔筒、箱变及配套设备吊装工程招标【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GZB16-0456
日 期: 2017年01月09日
1.2 招标条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沙井子风电场四期49.5MW风电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津滨发改许可[2013]171号)。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与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由投资方按股比出资投资20%,其余80%资金为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
建设规模:48MW
计划工期: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6月28日。
招标范围:风机、塔筒、箱变及配套设备吊装工程
本标段共包括24台联合动力UP115/2000型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及各类风机设备的卸货、保管、安装,配套箱变的卸货、就位等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第六章“一、工程范围”。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风机、箱变吊装施工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业绩:近5年内不少于3个装机规模48MW及以上风电场风电机组吊装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
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有3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5、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6、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7、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1月09日 09:00至 2017年01月14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