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动力电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海口  海口电厂  东方电厂  钢球  华润电力  试验  输送机  调试  脱硫  电气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动力电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0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根据保采计[BKZC2016]144号文件的要求,受采购单位保康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动力电源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

 根据保采计[BKZC2016]144号文件的要求,受采购单位保康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动力电源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动力电源项目
项目编号:HBFYCG2017—002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预算总额:90万元。
采购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额定720KW柴油发电机组、全自动双电源开关柜、机组控制系统、发电机房墙面砌筑50平方、发电机房消音环保系统、蓄电池组、电缆20米等。
本项目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30天。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均可);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
3、供应商必须提供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
4、供应商(代理商)必须出具柴油发电机组关键部位(柴油发动机、交流同步发电机)的生产厂家对投标人的OEM授权或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5、供应商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供货、安装、实施的业绩和经验,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发电机功率在720KW或以上)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与贸易公司或安装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
6、供应商需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且不得为政府采购严格违法失信企业;
7、以上证件谈判时提供原件审核。只有符合以上所有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应提交上述所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谈判小组核查,否则将不予通过;
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2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网络宣传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