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需对广东阳春50MW光伏电站项目开展110KV输送线路工程分包招标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本次招标主要内容
110KV输送线路工程:输送线路长度约为4.1km,其中架空线路3.6km,电缆敷设约500m,电缆选用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YJLW02-64/110 1×300,导线选用JL/LB20A-150/2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拟采用两根24芯OPGW光缆复合地线。全线共新建杆塔15基,其中转角塔10基,直线塔5基、光缆通信线路架设、防雷接地、杆塔架立、杆塔基础浇筑、光缆工程、电缆工程、其他和完成本工程相关的工作,杆塔基础质量保证铁塔安装顺利,并且要保证通过供电局验收,征地及青苗补偿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需配合完成相关专业性工作。
以上招标内容,投标人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申请将被拒绝。
1、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同时需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施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在国内光伏电站项目供货及施工过程中,无不良运行记录,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商务记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企业(公司)参加本次招标或全部予以拒绝。
5、本次招标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6、专业分包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可再专业分包。
7、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随时可以停止与投标人的合作并追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包含的内容、截止时间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注册资金说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可只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其他专业资格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公司简介(包括人力资源、机具资源、资金能力等);
4、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有);
5、近三年的工程业绩(提供三份以上同类工程合同及验收报告证明,地面电站光伏工程、高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经验者优先);
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它证明资料
8、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