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HCGY-NMGJN-2016-029
一.招标条件
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局委托,对乌海超高压供电局2016年第六批次服务类(2017年度职工餐厅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海超高压供电局2016年第六批次服务类(2017年度职工餐厅外包)项目(二次);
2.标段划分:本项目未进行标段划分;
3.招标范围:2017年度职工餐厅外包服务;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出资比例:100%(已落实) ;
6.结算方式:据实结算(每个季度结算一次);
7.服务周期:一年(2017年度);
8.服务地点:乌海超高压供电局;
9.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潜在投标人年度额定税额300万元以上;
4.潜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资金、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5.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问题;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近三年未被主管部门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其他要求
1.一个投标人不得同时委托两名(含)以上授权代理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一名授权代理人只能接受一家投标人的委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或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详见【附件一】
2.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①持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②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A4纸装订一册)与原件同时提交用以审查,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01月09日至2017年01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