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烯烃一分公司三乙基铝年度框架采购 (招标编号:CSIEZB170400069)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神华宁煤集团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结算数量为准。
序号 产品名称 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三乙基铝 具体参数详见技术文件 吨 260
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烯烃一分公司
付款方式:按每笔采购订单项下的实际到货量结算,货物运抵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卖方向买方开具实际到货量总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首批次货到验收合格经发票挂账5个月后支付该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一年,其余批次货到验收合格经发票挂账5个月后支付该批次全款。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交货日期:接到采购订单后15天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有独立能力签订合同;
2)必须具有在认证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必须提供不少于1项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标的物销售业绩,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供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09日至2017年0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