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市级食品药品检验实验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DL-2016-504
1.招标条件:
沧州市市级食品药品检验实验中心项目,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核准编号为沧发改招标核准2015-20 、2015-21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受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沧州市九河路以南,滨河公园以北,朝阳大街以西区域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3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报名方法:
首先投标企业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然后由报名经办人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外埠企业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证明(外埠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用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原件)
于2017年 1 月10 日至2017年 1 月 16 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