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度人评水库库容恢复及生态清淤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文件以江宁水字[2016]2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江宁街道
2.工程规模: 229.85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NJSL16120863001SG 施工 本次清淤土方工程量为4.6万m3,清淤面积3.66万㎡,清淤平均深度1.26m。采用干挖清淤与水力冲挖结合的方式进行清淤,库底岸坡人工整平,坡比为1:4左右。对大坝左右近库岸各100m进行整坡,其中右坡比为1:2.5-1:3.5,左库岸坡比为1:3.0,护坡采用100mm厚C25预制砼护坡,下设100mm厚碎石垫层,护坡共长约200m,护坡起讫高程为22.70-24.70m,24.70-坝顶采用草皮护坡。入库兼施工道路整修,新建3.5m宽C30砼道路285m,路面采用C30砼路面厚200mm,级配碎石垫层厚150mm。南北两侧入库渠采用C25钢筋砼U型结构,底板及侧墙厚均为200mm,底板下设100mm素砼垫层,其中南侧长50m,北侧长150m,共计200m。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内容。 9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投标单位应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4.2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4.3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经理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4.5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
4.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01月10日 10:48:00至2017年01月18日 10: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