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13851606140201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苏宿工业园区商住区部分道路行道树改造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1.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310万元。
1.3工 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绿化栽植工程: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合格工作量的6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38天内付至完成合格工作量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且结算审计完毕)38天内付至结算总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且结算审计完毕并完成移交后)38天内付至结算总额的100%。
绿化养护工程:按照《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考核,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按月进行支付,每月付款=经结算审计的绿化养护工程费用÷24个月×按考核办法核定的付款比例。
发包方每次付款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发包方在约定付款期限内向承包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即视为完成了相应付款义务,与银行承兑汇票兑付日期无关。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税票(税率11%),否则,发包方有权暂缓付款至收到税票为止。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青海湖西路(红海大道-为民河)、玄武湖西路(通达大道-通湖大道)、淀山湖路(石公山路-通达大道)、通达大道(清水河-西湖西路)和虞山路(富民河-阳澄湖路)的绿化苗木移植、种植、绿化管养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级及以上。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 2016年9月份以来(含9月份)本单位为其办理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投标申请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以下方式提供:以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投标单位因当地养老保险部门没有开通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需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当地未开通网上查询的证明,否则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
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绿化养护工程报价小于绿化栽植工程报价20%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6.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