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老河口市财政局河财采申【2016】385号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要求,受老河口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拟就老河口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制式服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要求的企业参加。
1、项目名称:老河口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制式服装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HBTX2016031
3、采购内容及项目金额:
项目金额(万元) 32.20万元 实施地点 老河口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内容 老河口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制式服装采购项目
计划采购日期 2016年12月 供货期(日历天) 30
4、磋商企业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谈判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③财务要求: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14、2015年度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④业绩要求:近二年(自谈判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4个月)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供货业绩。
⑤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包括社保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提供原件核查)。
⑥投标人须提供服装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⑦投标人须提供此次投标产品的春秋制服、冬装制服,大衣,衬衫,夏裤的面料检测报告,提供省级或以上纤维检验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的面料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须为服装制造商,同时提供与该检验报告相对应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用发票或相关送检凭证,提供检测报告可供查询的信息(如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按无检测报告处理;
⑧信誉要求: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问题查询证明。
⑨投标人须是服装生产厂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5、谈判文件获得:
1、请携带磋商企业条件②、③、④、⑤、⑥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核②、③、④、⑤、⑥原件,符合磋商条件的,请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