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如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天然气锅炉燃烧器低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B0708-CMC17N7005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日友好医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1项目性质: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
1.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4采购内容:
天然气锅炉燃烧器 数量:6套。
采购预算:人民币170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燃料为天然气。
备注:采购国产设备。
保证金:采购预算的1.5%。
注.供应商必须对要求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给予报价和应答,不允许只对部分需求进行拆分报价和应答。响应文件正、副本必须分开装订成册。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1 供应商应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法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3 供应商应在下述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另有规定时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2.4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5 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6 其他基本要求:
供应商代理其他厂商生产的天然气锅炉燃烧器参与磋商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对供应商的授权函原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1月22日13: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1月10日9:00至2017年1月16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