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7年度柴油降凝剂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二次
项目编号 2016-0176123-DQLH-0003297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物资名称:柴油降凝剂。 数量:350吨。(估算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包装规格及要求:镀锌铁桶,200升/桶,同时符合GB/T9174-2008标准相关要求。 交货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化工库。 运输方式:汽运(符合货物运输安全规定)。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买方需求计划分批到货. 交货要求:分批到货,以买方电话或传真件通知为准,自接到买方通知后,15日内首批到货,任何一个批次的迟交货超过3日,投标予以拒绝。
2.使用功能:柴油调合用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满足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股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 5、在大庆炼化公司被取消准入资格或在处理期内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对投标人及物资的强制性要求、第三方认证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资格证明文件; 7、业绩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资格证明文件; 8、试验或试用要求:2017年1月10日15:30前将样品送达大庆炼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以到货时间为准),联系人:王小庆,联系电话:0459-5615516。样品数量一份(2瓶降凝剂,200ml/瓶)。经检测满足技术规格书指标要求后,进行对比评价,在大庆炼化公司特定柴油中添加相同比例新用降凝剂和装置在用降凝剂进行对比分析,使用新降凝剂后凝固点和冷滤点降低单位不小于装置在用降凝剂的降低值。对比评价合格后可以进行工业应用。如样品递交人需招标方提供油样的,请在上述时间内联系招标管理中心王小庆,协调生产技术处提供油样,油样需自取,容器自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2月30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