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基地统征项目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外电接入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动车基地统征项目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外电接入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华发改【2012】114号、成华发改【2013】165号、成华发改【2015】1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华发改【2013】30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动车基地统征项目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外电接入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圣灯街道人民塘村2、11组①、⑥号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
2.3建筑规模:建设电缆通道、安装配电柜及配套电缆等,敷设约2100米,具体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10个日历天。
2.5质量等级:合格。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配电工程施工等(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信誉要求:近三年(2013-2015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2016年内,已完成至少1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两者时间不一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5)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建设厅出具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或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工程要求;
(6)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需注册在本单位且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具有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