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拟就其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沙所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 采购项目: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沙所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三、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9万元
四、 租金限价:60元/㎡/月
五、 租赁期:三年
六、 采购项目内容
(二)面积:150㎡-180㎡。
(三)标的物性质:办公用途。
(四)房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不少于30年。
(五)其他要求:1.办公用房周边交通便利,光线较好,适合办公、不得为地下室;2.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等权属证明。
(六)交易税费:供应商承担应付税费。
(七)交接时间:签约后1个月内。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广东省内有固定住所;
(二)必须为标的物权属人或代理商。
八、 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25日(对外办公时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