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五原县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土建部分已由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五原县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投字[2013]3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五原县富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增加主厂房面积1980㎡,除尘器室面积280㎡,引风机房面积260㎡,烟道面积95㎡。
2.2 建设地点:五原县隆兴昌镇。
2.3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4 计划工期:24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3.4 外进建筑企业需持《区外建筑企业入区承揽业务信息表》登记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1日至2017年01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