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热电部生产需求 所需尿素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104-0805-30-B1
2.项目内容:热电部生产需求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尿素\N≥46.3% 颗粒(一等品) 1000kg 10000.0 吨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2月31日,天津分公司热电部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厂家或第三方商检部门出具的符合工业一级品尿素的化验报告。
6.2 委托第三方物流的需提供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资质。
6.3 中标供应商需承诺,协议履行期间需每月向需方提供生产厂家或第三方商检部门出具的符合工业一级品尿素的化验报告,同时每次送货时需提供尿素生产厂家出具的提货单(出库单)原件。
6.4 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6.5 提供近三年石油化工行业销售业绩,附相关合同复印件及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1月09日11时至2017年01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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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