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化学水处理外委运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二次公告)。本标曾于2016年12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因收到潜在投标人申请数量不满足法定要求致招标失败,故进行二次公告并以本公告为准,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者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
三、招标编号:HDFY-SCZB2016288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将被否决
五、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内容:
1、工程名称: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化学水处理外委运营项目
2、项目地点:天津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系统包括补给水处理系统、水汽监督及加药系统、循环水中水处理系统、综合水泵房系统、供热系统加药及取样系统、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备用锅炉汽水取样及加药系统和程控系统。化学系统采用DCS编程,进行水网集中控制,控制室设在水处理。投标方承包招标方以下范围内的设备运行管理,负责所有设备的运行操作,运行参数调整和运行台账记录。对负责管理的按照招标方制度和规定定期巡视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及时向招标方当值值长汇报反映。在无直接迫使化学系统停运的重大缺陷条件下,通过对化学设备的调整保证化学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招标方进行化学水处理运行操作,化学水汽水质监督、化验、加药调整工作,化学中水处理运行操作,综合水泵房系统操作,化学循环水监督运行操作,供热及尖峰炉系统运行、监控、化验、参数调整工作,完成分管区域的设备监视、巡检等例行工作及定期工作。2除以上范围内的设备外,还主要包括:新增技改设备,异动新增设备的设备运行。3根据《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运行规范化管理标准》的要求进行巡检。4负责本设备范围内设备缺陷的录入、通知、缺陷验收等工作。5其他需要运行人员进行的日常工作。6完成报表计算与统计工作。7生产运行人员办公场所的卫生清理与保持工作。8在设备所属范围内负责与其他不同运行岗位的配合工作。9负责所属区域设备阀门、介质流向、安全警示等标示牌的检查清理、维护和补充工作。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六、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电力检修、电力维护、电力运营、环保设施运营的企业,或单机容量超过100MW且具有运行维护能力的发电企业(营业执照必须载明为发电企业,必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本企业具有“单机容量超过100MW且具有运行维护能力的发电企业”的证明材料原件(必须上级主管单位盖章)),上述资质应同时具有安全许可证;
3、企业业绩要求:具备100MW及以上燃煤或燃气机组化学运行维护业绩或类似业绩,必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体现合同双方印鉴、合同额、工程类型、合同范围、服务内容、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规模不够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质量监督部门通报或公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会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七、二次公告发布:
2、公告时间: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