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老厂马路清扫、办公楼保洁、生产、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老厂马路清扫、办公楼保洁、生产、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
服务期:按照甲方要求。
(2)招标范围:1、老厂马路清扫、办公楼保洁、生产、生活垃圾外运服务。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4)投标单位具有相应的保洁服务能力。
(5)具有近三年类似业绩。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及其它诉讼案件。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月10日9:00时起至2017年1月16日17:0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