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云南省昭通至四川乐山高速公路串丝至佛耳岩段起自昭通市盐津县串丝乡,与G85银昆高速公路在串丝服务区北相接,止于云南省绥江县南岸镇佛耳岩,与四川G4216线屏山新市至金阳段高速公路新市支线的金沙江特大桥云南岸桥头相接,主线长49.72公路。全线在串丝、板栗坪、绥江、南岸4处设互通式立交。绥江立交连接线6.25公路,主线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4.5m,设计时速80km/小时,绥江连接线为双向两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12m,设计时速60km/小时,合同造价9.98亿。
按局物资管理规定,中交二公局昭乐高速(串佛段)1标项目经理部组织本次橡胶支座招标采购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启动公开招标工作,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件1)。(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投标人须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网址: http://114.255.239.58/PMS )。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近三年)。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生产商具备提供橡胶支座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17年01月16日00时00分至01月18日08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