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吉林石化公司无纺布框架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177262-JLSH-0004582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详见技术规格书。
2.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无纺布资质的制造商;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法律纠纷; 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近五年没有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没有欺诈、贿赂等违法行为、经营诚信不良行为、重大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 4、应提供近2年(2015年至今)所供产品运行使用业绩; 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1)有效业绩数量:累计合同金额40万元; 2)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供货合同和增值税发票; 3)有效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最终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中标候选人须提供测试样品,经工厂测试合格后出具书面报告,吉林石化公司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若经确认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将依次由第二、三中标侯选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6、每月按照工厂实际计划供货,需派专人送货与甲方共同验收。如遇特殊情况急需物资需一周内到货。到货地点:按要求送达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各分仓库。售后服务人员须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7、质量保证期限为每批货物最后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质量保证金为当次价款总额的 10%。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应自买方提出之日起15日内及时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买方不再退还保证金。在更换或采取补救措施后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则买方有权退货,卖方应将已收取的货款返还,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8、验收标准执行签订框架协议时所确定的品牌、型号、行业标准、国标等;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正品。如发现假冒物品,采购方将有权中止框架协议;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招标项目设最高投标总限价为70万元,分项单价限价详见限价表,任何高于最高限定单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11、付款条件:每月到货验收合格后,当月付款总额的60%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付款时供货商需开通银行电子承兑)。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1月10日 08时30分00




